2006年4月24日星期一
反驳对Linux的两种无知的指责
经常听到对Linux有若干指责,其实完全是无知的表现。
第一,说“用Linux有法律隐患”。其实,目前针对Linux的法律起诉非常少,而且据我所知,Linux还没有一起败诉的。相反,Microsoft招致的起诉远远多于Linux,而且很多以败诉告终。以今天的软件复杂度,有知识产权纠纷是非常正常的,可以说任何一个软件企业都有陷入法律纠纷的可能,单单指责Linux是没有道理的,更何况Linux根本不是一个企业。Windows和MS Office都有败诉的例子,而人们还在使用他们,这些人凭什么去指责Linux有法律问题。
第二,说“Linux版本众多,相互不兼容”。Linux下绝大部分软件是以源代码形式发布的,安装时根据不同的平台进行编译,兼容众多的硬件平台,绝对比只运行在PC上Windows兼容性强。为了大家方便,也有很多编译后的二进制代码以软件包的形式发布。虽然Linux有很多版本,但是软件包的管理方式主要有两种:一种是Red Hat的rpm,一种是Debian的dpkg。通过alien软件,这两种包可以互相转换,所以不存在不兼容的问题。一些硬件厂商以Linux版本多,支持起来不容易为由拒绝为Linux提供驱动,就更是可笑了。他们只要提供内核级的驱动支持就可以了,Linux发行版再多跟他们也没关系。有些人抱怨Linux支持的硬件少,这是因果颠倒,他们应该去抱怨这些硬件厂商不支持Linux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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